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|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大武口区院 > 权威发布 > 正文
检星闪耀|大武口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:建章立制 规范取保候审案件办理
2024-07-19    来源: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杨敏娜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24-07-19

  综合业务部立足岗位职责,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着力激发检察办案活力与效率,研究制定了《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取保候审案件办理的工作规定(试行)》,以制度为抓手,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。

  一、全面落实“繁简分流”工作机制。加强与刑检办案部门密切配合,明确案件分配制度与流程,对受理的一审公诉案件根据案件的普通、重大、疑难、复杂程度和性质,依照速裁程序、简易程序、普通程序办理的规定分类管理,形成繁简分流、快慢分道的刑事案件办理格局。同时案管部门加大案件全流程监控,严控案件办理阶段的延审和退补,对办案期限到期提前预警提醒。

  二、实行案件办案期限月通报制。建立办案期限通报制度,实行每月清结,案管部门加大每日线上案件办理流程巡查力度,每月对案件办案期限进行统计通报,并将通报分送分管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,做到常态化提醒,强化办案人员对案件办理时限的重视。对未结案件进行每周一报一督,由案管部门进行每周跟踪通报,由办案部门负责人、检务督察部进行每周督促办理。

  三、强化与检务督察部门的协作配合。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密切协调,认真贯彻落实《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》。对案件办理时长进行互融通报,针对案件办理期限常态化开展联合督察,对未按要求办结的案件,及时移送检务督察办进行督办,助力管人与管案、督促与整改、督察与问责三者同步推进,确保案件有效办结,提升内部监督合力。

  四、强化业绩考评激发内生动力。立足办案实际情况,在考核评价中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运用。严格开展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,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抓落实、补短板、强弱项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,推动办案人员检视自身案件办理情况,及时调整滞后业务,压实责任担当,以考促效、以考促优,激发办案人员内生动力,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办案能力。


【编辑】:杨敏娜
【来源】: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